2021-08-12 15:17:48 来源: 黄埔区人民政府
为及时充实我区社区工作力量,加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现就黄埔区2021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有关要求
(一)为减少人员大规模聚集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本次招聘笔试采用线上方式进行,面试由相关镇街组织。
(二)为应对社区疫情防控及市有关提高属地化要求,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所在镇街(例如:居住地为黄埔街的,就只能报考黄埔街的岗位)。
(三)本次招聘约定最低1年服务期。
三、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73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各镇(街)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现场资格初审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1:5以上(含1:5)才能开考。
四、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二)身体健康,年龄须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6日至2003年8月15日);
(三)具备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四)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五)能接受周六上午轮值及工作日非工作时段预约办事等弹性上班制度。
(六)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和提高属地化要求,以居住地和招考岗位在同一镇(街)为标准,报考人员居住地必须在报考岗位所在镇(街)范围内。(例如:居住地为黄埔街的,就只能报考黄埔街的岗位)
(七)本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约定最低1年服务期,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辞职、不得报考其他单位,对申请报考其他单位的,镇(街)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对接受相关培训产生的费用,要求双倍赔偿;在约定服务期内自动离职的,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报考黄埔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立案侦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4.2020年报考黄埔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打印准考证,但未参加笔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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