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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福建南平政和县熊山街道招考社区工作人员20名公告

2021-08-10 14:37:43 来源: 熊山街道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工作,提高社区治理能力水平,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20名社区工作人员。为保证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考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评价、选聘人员的主要取向,采用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在街道公开招考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考生的笔试、计算机考试、面试按一定的权重计算总成绩,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由高到低取前20名的方式聘用为社区工作人员。

二、参加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政和县户籍,全日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报考人员需在公告发布之前取得毕业证;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

3、诚实守信,公道正派,爱岗敬业,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工作能力较强,眼界思路开阔,热爱社区事业,有较好的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

4、无违法违纪,无失信记录,无“两违”情况;

5、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

6、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和应用,具备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能力。

三、岗位管理及待遇

新录用社区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由熊山街道办事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安排到所需社区工作。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比照社区工作人员待遇执行。期满考核合格后,安排到相应社区工作,并按照《熊山街道社区干部管理制度(暂行)》管理,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工资待遇按照《中共政和县委办公室 政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社区干部工资待遇的通知》(政委办[2017]89号)、《中共政和县委政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政委发〔2018〕17号)文件执行,工资待遇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个部分构成,基础工资按照县里最低工资标准的1.5—1.7倍计算,绩效工资根据街道对社区干部的年度考评等次按县里最低工资标准的0.4-0.5倍予以发放。社区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在工作期间参加“五险一金”及享受综治平安奖、精神文明奖及工会福利待遇。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熊山街道公开招考社区工作人员的公告于2021年8月10至8月24日,分别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熊山街道微信公众号及各社区显要位置发布、张贴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2021年8月25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3:30时至17:30时在熊山街道三楼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考生必须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张2寸同底免冠半身照片。考生为正式中共党员的,可在笔试成绩上加3分(需提供党员证及所在村(居)开具党员身份证明)。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均需原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取消报名资格。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考条件规定不符的,责任由考生自负(高校毕业证书均需网上查询核实)。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熊山街道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见附件)。如参加考试不足40人的,则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进入面试与计算机考试环节。

(三)组织笔试和上机考试

1、笔试时间为2021年9月5日上午,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物业管理条例》(2018修订版)、《信访条例》,考试学习内容由考生自备或从网上下载。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评阅、统一发布成绩,分值为100分。参加考试人员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即笔试成绩前40名者进入面试。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采用填涂卡作答,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2B铅笔、橡皮擦、黑色签字笔等考试用具,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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