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9 09:36:42 来源: 怀集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花石村党组织书记助理兼村委会主任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全镇共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兼村(居)委会主任助理1名。
二、招聘对象
(一)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毕业,并于同年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指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报考必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书。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毕业不超过1年的报考者视为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坚决维护党和国家利益,廉洁自律,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3.服务意识好,具有强烈的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扎根基层意愿;
4.工作能力强,具备一定领导、组织、宣传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
5.身体健康;
6.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6年8月7日至2003年8月7日期间出生);
7.户籍或居住地在梁村镇;
8.报考人员满足以下条件的优先考虑:
①党员身份、党组织关系在本村(社区);
②在本村(社区)居住满1年;
③熟悉掌握计算机操作。
报考人员年龄、党组织关系以及户籍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7日。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公开发表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制造或传播政治谣言;
2.有组织和煽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煽动、串联、威迫或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条例》的行为;
3.有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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