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9 17:53:21 来源: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四)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录用手续和待遇
街道与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 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基层社区工作者岗位开发的通知》(海民[2020]14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待遇标准按相应岗位管理有关文件执行,签订劳动合同,岗位服务期为1年4个月,合同期满后不续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所有考生须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考生需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粤康码”参加笔试和面试。属于须做核酸检测范围的考生,还须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述材料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二)以下三类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一是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二是14天内有境外(含香港、台湾)旅居史(未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三是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且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考生。如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也不能参加考试。
(三)以下考生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是考前健康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人员;二是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市(无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进入广东的人员,需提供7天内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三是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且已配合属地防疫措施的人员;四是21天内有境外(含香港、台湾)旅居史,且已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但解除隔离未满7天的人员。如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也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进入考场前须实行进门测温,查验“粤康码”,对无“粤康码”、“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度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未尽事宜按我街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凤阳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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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街道办事处
2021年 7 月29 日
原标题:凤阳街公开招聘基层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74056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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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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