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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广州市花都区基层社区工作者服务岗吸纳建档立卡等困难高校生招聘3人公告(2)

2021-07-26 10:08:09 来源: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

(四)考察不合格的。

(五)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六)拟聘用人员不服从按照工作安排或放弃聘用资格的。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并通过组织考察的,办理公示手续,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21年8月至2022年9月(合同期满不再续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未报到或服务时间未满半年离职的,由花都区民政局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岗位服务期限不超过2022年9月。

九、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我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水平发放待遇,最高不超过6000元/人/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支出),服务期为2021年8月至2022年9月。

十、防疫工作要求

1.所有应聘人员须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穗方式等情况,打印并如实填写《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

2.尚在外地的应聘人员应了解广州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穗,并按属地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应聘人员,按照广州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3.面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粤康码”及《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参加考试;其他地区无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粤康码”及《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参加面试。上述材料不齐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4.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5.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应聘人员,或“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度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6.应聘人员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十一、有关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试、体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或体检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和地址须真实有效,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有关通知而耽误参加考试、体检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五)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查看。

(六)本招聘方案及相关内容由花都区民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6897235;监督电话:36898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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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州市花都区高校毕业生基层社区工作岗位招聘报名表.doc

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docx

广州市花都区民政局

2021年7月22日

原标题:广州市花都区2021年度基层社区工作者服务岗位吸纳建档立卡等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uadu.gov.cn/gzhdmz/gkmlpt/content/7/7394/post_7394717.html#5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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