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1 09:35:21 来源: 宁波国家高新区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4)每人限报1个岗位。
2.资格审核。报考者在办理报名手续的同时接受现场资格审核,报名资料不再退回。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报考一般社工1岗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报考一般社工2岗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的,取消笔试环节,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招聘计划数是否核减视情况而定;报考退役军人服务站岗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的,直接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类知识(一门,含写作)。本次笔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聚贤街道门户网站(http://www.nbhtz.gov.cn/col/col1229020210/index.html)上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成绩将在聚贤街道门户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含加分项)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4.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聚贤街道门户网站上另行通知。
5.体检。笔试(含加分项)、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40%和60%(满分为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造成的空缺,按顺序递补。
6.综合考核。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综合考核,街道党工委按照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情况讨论确定拟录用人员。一经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7.公示。对拟录用人员在聚贤街道门户网站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内自动放弃或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顺序递补。
8.聘用。公示结束后,符合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9.未尽事宜,由聚贤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工作在聚贤街道党工委的直接领导下进行,街道纪工委予以监督。
咨询电话:(0574)89076231(工作时间)李老师 徐老师
附件:1.聚贤街道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及资格条件.docx
聚贤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19日
原标题:宁波国家高新区聚贤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bhtz.gov.cn/art/2021/7/19/art_1229021956_3753755.html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