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1 09:10:39 来源: 象山县民政局
为切实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社区力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职位
本次全县共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35名,具体招聘职位及相关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
1.具有象山县户籍(以2021年8月1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1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4.已被聘为象山县专职社区工作者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3.有志于社区工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附加分条件:
①职称加分: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笔试成绩加5分;持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笔试成绩加3分。
②随军家属报考,笔试成绩加3分。
③连续担任社区书记(主任)职务2年及以上的或连续担任社区副书记、副主任以上职务4年及以上的,笔试成绩加5分。
附加分不累计。
5.本次招聘所涉及的任职年限、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毕业证书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1年8月1日。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31日-8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日下午17:00。
3.报名地点:象山县人力资源市场(象山县丹西街道创业路1号)。
4.报名要求:
下载并填好《象山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登记表和相关资料到现场报名。报名现场不提供报名登记表,请考生报名前事先复印好资料,备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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