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7 09:43:42 来源: 禹会区人民政府
2、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面试成绩在禹会区政府网(http://www.yuhui.gov.cn/)公布。
(六)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在禹会区政府网(http://www.yuhui.gov.cn/)进行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总成绩最后一名分数并列,依次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加试方案另行公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3、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报名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原则录取;如笔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递补人选,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4、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禹会区政府网(http://www.yuhui.gov.cn/)公示3天。经公告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统筹分配至社区相关岗位工作,由街道办事处与其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按时到单位报到,若不按时到招聘单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关于印发<禹会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禹政办〔2021〕5号)执行。
六、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禹会区民政局、禹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禹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禹会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后续相关信息在禹会区政府网(http://www.yuhui.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2—4950078(禹会区民政局)
0552—4023080(禹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0552-4010076(禹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552—4950269(禹会区纪委监委)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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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会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17日
原标题:2021年禹会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uhui.gov.cn/gggs/50029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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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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