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4 16:22:41 来源: 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7、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者,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新区托管的庵东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宜
1、报考人员正式聘用后享受宁波杭州湾新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所填联系方式请保持畅通,如因联系方式错误或无法接通导致未能及时传达笔试、面试等通知的,视为放弃;
4、聘用人员须在社区服务期限满3周年后,方可办理流动手续;
5、本次招聘工作由宁波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574-63938265。
监督电话:0574-89280412。
上述电话请在工作时间联系(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宁波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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