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2 16:50:48 来源: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巩固垃圾分类工作成果,我街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督导员。根据海珠区人事招聘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岗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督导员;
名额:1名,岗位身份为合同制人员。
二、工作职责及工作时间
宣传、督导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督导落实及倒查违规偷倒生活垃圾和无主建筑废弃物等工作,原则上每周双休,享受法定节假日(因工作特殊性,节假日及工作日晚上需经常加班)。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有较强工作责任感,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3.大专或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3日以后出生),如具有丰富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有广州市户籍。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公布职位
2021年7月12日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3日—2021年7月16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南华西街道办事处(洪德路23号)四楼406室,联系人:胡小姐,联系电话:84485916。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填写《南华西街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考生承诺书》(网上可下载),提交学历证、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
(2)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考试,应聘人员承诺其在报名时提供的一切信息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该协议;
(3)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双开”人员,以及在其他招考招聘过程中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4)三类人员不能参加考试:一是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二是14天内有境外(含香港、台湾)旅居史(未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三是考试现场体温测量超过37.3°C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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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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