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2 10:45:48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四)考试
1.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统计专业知识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2.成绩计算
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lw.gov.cn)上公示。
(五)体检
1.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人选在统一时间段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3.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从事本职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应用能力。考察人选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招聘结果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按照广州市政府、荔湾区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六、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逢源街道社区建设办公室(电话:81382415)负责解释,街监察室(监督电话:81942662)负责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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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街道2021年度公开招聘统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7372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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