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7 18:05:43 来源: 肃南县人民政府网
(六)考察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政审对象,综合成绩如出现末位并列情况,以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民政局、红湾寺镇共同组织实施。考察环节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进行延伸考察等,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后,写出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签定劳动合同,聘用上岗。
四、待遇保障
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纳入县财政预算。基本工资为3200元/月(本科学历,按学历上下浮动100元,含社会保险费)。专职社区工作者依法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法定社会保险。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晋升制度,为专职社区工作者建立正常调资机制,每工作满一年,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等次,从次年元月起,基本工资增加50元。
五、聘用管理
1.劳动合同签订。专职社区工作者一律按聘用合同管理,不使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聘用的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专职社区工作者与县红湾寺镇签订劳动合同,每5年为一个聘期,签订一次劳动合同。
2.日常管理。专职社区工作者由服务社区实施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工作、考勤、请销假制度,建立工作清单和任务清单,明确工作岗位职责和人员分工。同时,为专职社区工作者建立人事档案,实施规范管理。
3.工作考核。通过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方式,全面考核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作为专职社区工作者调整等级、续聘解聘、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4.退出机制。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按人员身份依规免职、调离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违纪违规或严重违反社区工作规章制度;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不履行合同义务,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居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一年内旷工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累计超过30天;其他需要退出的情形。
六、组织实施及监督
本次招聘成立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由县人社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红湾寺镇共同参与组织实施。
监督电话:0936-6121361(肃南县纪委监委)
报名联系人:李娅蓉
报名联系电话:0936-6122223(肃南县人社局)
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肃南县民政局
中共肃南县红湾寺镇党委
2021年7月5日
原标题:关于肃南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ssn.gov.cn/zfxgk/fdzdgknr/zxgg/202107/t20210705_6702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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