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7 11:28:14 来源: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因工作需要,我镇决定面向黄埔区村(社区)组织员队伍定向招聘党建指导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招考、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人员,充实基层党建工作队伍。
二、招聘岗位
党建指导员1名。
三、招聘条件
此次定向招聘的对象为黄埔区村(社区)组织员,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能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党性强、作风正,工作上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常用办公软件,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中共正式党员,担任黄埔区村(社区)组织员6个月及以上(2020年11月30日前担任)熟悉党的基本知识,有一定的党务工作和群众工作经验;
6.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具相关公文写作经验优先;
7.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7~9日,7月12~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方式和地址: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广汕路八路333号新龙镇人民政府405室,联系电话:89852214。
3.需提供的相关证书和材料:(1)《招聘报名表》(招聘公告附件); (2)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首页);(5)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原件。(6)《流行病学调查表》。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笔试
1.时间和地点:招聘单位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通知为准。
2.开考比例:招聘职位的计划录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
3.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
(三)资格复审和面谈
资格复审时,开展面谈,主要了解考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情况以及工作期间表现,通过资格复审的,短信通知面试。无法提供资格复审资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没有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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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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