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2 14:59:20 来源: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城市基层组织、完善基层治理工作的需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结合朝阳区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本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开遴选 “社工岗”普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形式,统一组织,严格程序,择优聘用。
二、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社工岗”普通工作人员40名。
三、报名范围
长春市朝阳区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
四、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2日以后出生)
6.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日,养老保险缴纳年限累计满15年(含)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遴选程序
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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