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2 14:57:03 来源: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城市基层组织、完善基层治理工作的需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结合朝阳区实际,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社工岗”普通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形式,统一组织,严格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社工岗”普通工作人员82名。
岗位一:招聘23人,工作地点在湖西街道办事处、重庆街道办事处;
岗位二:招聘19人,工作地点在南湖街道办事处、富锋街道办事处 ;
岗位三:招聘22人,工作地点在红旗街道办事处、前进街道办事处;
岗位四:招聘18人,工作地点在桂林街道办事处、清和街道办事处、永昌街道办事处 ;
三、报名范围
长春市范围内的常住居民。
四、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
4.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所在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同意。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2日以后出生)
6.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日,养老保险缴纳年限累计满15年(含)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校就读的学生;
5.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人员;
6.三支一扶大学生、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未满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
资格审查、考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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