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1 12:43:32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考职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党务专业知识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4.面试考官:由街领导和街党政办人员组成。
5.考试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6.注意事项:如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在面试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体检
1.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组织考察
1.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对象。
2.拟聘用考察对象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3.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执行,同时对考察对象的录用资格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或资格不符合的不予聘用,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聘用和备案
拟聘用人选名单上报区委组织部,并通过广州荔湾网(网址: www.l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工资待遇
根据市《经费意见》精神,组织员薪酬参照不低于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一般工作人员”标准,由区财政保障。
九、注意事项
(一)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考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考试室前统一交监考老师处。
(二)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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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石围塘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原标题:2021年石围塘街道招聘社区(经济联社)组织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73578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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