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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北荆州石首市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30人公告(2)

2021-06-30 15:55:54 来源: 石首市人民政府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中共石首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绣林街道办事处和市笔架山街道办事处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完成后,对符合参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7月21日8:30-17:30;领取地点:报考社区工作者所在街道办事处组织办;

4.笔试。石首市民政局委托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主要包括: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进城市社区治理、联系服务群众、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和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突出岗位适应性和实际工作能力。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笔试完成后,对报名考生中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初级)的,加1分;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中级)的,加3分;对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名人员加2分,如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仅取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不得累计加分。笔试成绩与加分项之和即为考生综合成绩;

5.体检考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不足1:1.5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多人综合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1.5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必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由石首市民政局组织。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笔试)排名依次递补。没有递补对象时,核减此次招聘岗位人数。考察工作由中共石首市委组织部会同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绣林街道办事处、市笔架山街道办事处共同组织。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同等条件下,综合成绩相同,党员优先。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并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的,核减岗位人数。

6.公示录聘。体检考察工作完成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及体检考察结果综合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选在石首市政府门户网、石首先锋等媒体上发布信息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与之办理石首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聘用手续,纳入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享受城市社区工作者待遇。

四、防疫要求

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当自觉服从石首市城市社区工作者社会公开招聘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或新冠肺炎确诊及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2021年石首市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表a.doc

中共石首市委组织部

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首市民政局

石首市融媒体中心

2021年6月29日

原标题:石首市2021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hishou.gov.cn/xxgk/zc/zxgg/202106/t20210630_614650.shtml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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