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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北荆州石首市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30人公告

2021-06-30 15:55:54 来源: 石首市人民政府

根据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20〕10号)和石首市委办公室、石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城乡基层治理的实施意见》(石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社区工作者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水平,结合石首实际,现就我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石首市城市社区工作者实际情况,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城市社区工作者,其中石首市绣林街道办事处、石首市笔架山街道办事处各1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志愿从事社区工作,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和奉献精神,热爱社区事务和公益事业,热心为社区党员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工作的相关专业知识;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内在和外在条件,形象气质佳;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后出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6月1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招聘范围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以及曾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本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城市社区工作者,采取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录聘等程序进行。

1.发布招聘公告。2021年6月29日,通过石首市人民政府网(www.shishou.gov.cn/)、《今日石首》、《石首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石首市2021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2.现场报名。报名时间自2021年7月1日上午8:30起至7月15日下午17:30止。报考时须按要求填写《石首市2021年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毕业证书原件、学信网证明、学历备案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初、中级)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石首市绣林街道办事处组织办或笔架山街道办事处组织办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街道办事处的岗位,否则取消应聘资格。石首市绣林街道办事处、石首市笔架山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严格按照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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