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2 15:58:15 来源: 沐川县人民政府
五、招聘人员待遇保障
(1)基本报酬。参照所在社区正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基本报酬的0.7倍确定。基本报酬由两部分组成,其中,固定报酬占本岗位应发报酬的80%,按月发放;绩效报酬占本岗位应发报酬的20%,每半年考核发放一次,坚持奖勤罚懒、不搞平均分配、适当拉开差距。
(2)年限补贴。社区工作者在社区连续工作满3周年以上的,工作年限每增加2年且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则晋升一级,晋级后每月增发50元年限补贴。
(3)职业津贴。支持社区工作者参加职业资格评价,对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的社区工作者,半年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分别按照每月100元、200元、400元标准发放职业津贴。社区工作者因工作需要兼任网格员或居民小组长的不兼薪。
(4)社区工作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社区工作者劳动合同一般与乡镇签订。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为社区工作者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实行社区工作者健康体检和带薪休假等有关制度。
六、纪律和监督
1.在招聘工作全过程中,凡考试评委、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公务员法》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必须进行回避;
2.凡在招聘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通过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获取报名资格、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等情况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监督电话:
中共沐川县纪委监委:0833-4602729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由沐川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2.本次招聘公告及相关事宜均以沐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muchuan.gov.cn)作为官方信息发布渠道,笔试面试时间地点、测试总成绩、体检及注意事项均通过沐川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招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3.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留下电话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本次招聘将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考者应严格遵守(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曾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
咨询电话:
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4602765
沐川县民政局:0833-460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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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沐川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xls
原标题:关于2021年沐川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muchuan.gov.cn/mcx/gggs/202106/e58035970a54492a8fe6a31b3dbb591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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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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