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2 15:58:15 来源: 沐川县人民政府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 6月25日。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及时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报考人员根据网上公告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笔试。
对未达到岗位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对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可调配到其他岗位参考。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招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能力素质测试
能力素质测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按不低于1:2的比例开考,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实务等相关知识。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带证件及相关资料或未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公告。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面试。根据招聘名额、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有关事项以及后续事项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或未带相关证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测试总成绩计算。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测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 3个工作日内在沐川县人民政府网公告。若测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
(四)体检
根据能力素质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组织实施。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
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此环节递补不超过一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五)组织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实施考察。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者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社区所在乡镇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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