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1 20:57:08 来源: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告,请进入体检人员密切关注沙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本环节不再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组至少应有2人组成。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核结束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核意见和结论。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环节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环节不再递补。
八、聘用
由嘉农镇党委负责聘用管理工作,拟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5年(与社区两委换届同步),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第1个聘期期满后,经考核为“合格”等次及以上的可续聘。待遇保障按照市、区相关工作文件执行。
九、纪律和监督
(一)在招聘全过程中,考试评委、工作人员与报考者存在《公务员回避规定》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必须回避;
(二)在招聘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通过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获取报考资格、违反考试纪律等情况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十、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自理。
(二)沙湾区人民政府网站是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公告、通知等信息的主要网站,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在上述网站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将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考者应严格遵守(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曾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
(四)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共沙湾区委组织部、沙湾区民政局、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0833—3444978
咨询电话:区委组织部:0833—3441582
区民政局:0833—3447512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343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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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沙湾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和条件一览表.docx
2021年6月18日
原标题: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 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hawan.gov.cn/swq/xxgkml/xxgkcontent.shtml?id=20210618174532-42879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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