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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四川乐山市沙湾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2人公告

2021-06-21 20:57:08 来源: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履职能力强、治理效果好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民政局和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乐市组通〔2021〕17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且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招聘资格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员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热心社区公益事业和社区服务工作;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

(3)年龄原则上应为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9日以后出生),现有社会工作者(含公益性岗位人员)、复员退伍军人、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7月9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有社区工作经验、复员退伍军人、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可优先聘用。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或处分期内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招聘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沙湾区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陆网站(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646)进行报名。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1年7月9日上午9:00至7月13日上午12: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7月19日9:00至2021年7月24日上午9:30。

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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