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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东菏泽单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58人公告(3)

2021-06-21 10:32:44 来源: 单县人民政府

(三)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日常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的体检工作由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县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名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对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及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聘用。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共同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指定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与招录的社区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发现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不再递补。

四、聘用人员相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按等级确定薪酬;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社区工作者,根据拟定岗位等级确定工资标准,工资来源由县财政拨付,并按规定缴纳企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相关保险。具体薪酬标准按照单县县委组织部、单县民政局、单县财政局、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单县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单民字〔2021〕22号)文件精神执行。

五、其他

本次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特别提示:

1、本次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期间的公告、公示等事项均在单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咨询电话:0530- 4690920

附件:2021年单县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单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

2021年 6月21日

原标题:2021年单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shanxian.gov.cn/art/2021/6/21/art_17859_10295492.html?xxgkhide=1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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