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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东临沂河东区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选拔“新雁”培育人员60人公告(2)

2021-06-15 16:05:39 来源: 河东区人民政府

6、监督电话:0539-2930713(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7、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考试过程任一环节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报考比例达不到要求的,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

8、笔试和面试

笔试:笔试时间为2021年6月份,具体时间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笔试成绩以适当方式向笔试人员公布。

面试:按照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以适当方式向面试人员公布。

9、考察

考察的重点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业务能力等情况,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10、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及考察结果。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照体检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录用,一经录用以劳务派遣形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聘用人员在工作期内工资待遇参照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简章》,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资料,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在选拔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面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简章由河东区太平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河东区太平街道办事处选拔岗位计划表

2、河东区太平街道办事处公开选拔人员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4、疫情防控承诺书

太平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15日

原标题:河东区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公开选拔“新雁”培育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hedong.gov.cn/info/2299/105325.htm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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