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1 14:37:12 来源: 禹州市人民政府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在禹州市人民政府网和禹州人社微信平台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怀孕考生需提供合法婚姻和怀孕证明)。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因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六)公示
用人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禹州市人民政府网和禹州人社微信平台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入职相关手续。
(七)管理及待遇
1.工作职责
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的工作任务是:受市社区矫正机构委派到基层司法所工作,配合开展审前调查评估工作;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登记、宣告、查找、走访、核查,以及法律文书和表簿册的填报、审查、送达等工作;协助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矫治工作,帮助社区矫正对象疏导心理压力,解决心理问题;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档案收集和整理工作等。
2.待遇
对聘用的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待遇统一按我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140%执行,任职期间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含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其中个人部分自己承担,单位负担部分在用人单位办公经费中列支。
3.管理
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经考核合格后,与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工作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不再电话通知,均通过禹州市人民政府网、禹州人社微信平台发布,请所有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查询,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如有疑问可在以上平台留言咨询。
咨询电话:0374-2078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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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禹州市职业介绍所2021年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yuzhou.gov.cn/jryz/004004/20210611/91a5fcdb-d87f-4404-bf7a-72ba85f972d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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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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