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1 14:18:24 来源: 青秀区民政局
为促进社区建设,充实城区社区人才队伍,确保社区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青秀区决定向社会开展专职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中国大陆地区城市街道、行政建制镇的分区即“社区”的居民组织,即城镇居民的自治组织,地位类似于农业区的村民委员会,工作服务的对象为城市、镇非农业居民为主。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职责和任务: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协助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做好生活安全,社会治安宣传;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工作;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本次定向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共105人(编外聘用人员),岗位如下:
1.伶俐镇伶珑社区专职社工1人;
2.刘圩镇新兴社区专职社工1人;
3.新竹街道所辖社区专职社工14人;
4.中山街道所辖社区专职社工13人;
5.建政街道所辖社区专职社工17人;
6.南湖街道所辖社区专职社工27人;
7.津头街道所辖社区专职社工20人;
8.仙葫经济开发区所辖社区专职社工12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任劳任怨,乐于奉献;
2.具备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各镇招聘岗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各街道及仙葫经济开发区招聘岗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条件可放宽至本科〕;
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2003年6月21日前出生)。男性在45周岁以下(1976年6月21日后出生),女性在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21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职位要求;
4.聘用职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处于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4.违反生育政策处理未完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被辞退的专职社区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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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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