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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四川乐山高新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8人公告

2021-06-11 09:19:16 来源: 乐山人事考试网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助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乐山市民政局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乐市组通〔2021〕17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其他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且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心社区公益事业和社区服务工作;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一定群众工作能力,熟悉现代办公应用软件操作;

(3)年龄原则上应为35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现有社会工作者(含公益性岗位人员)、复员退伍军人、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或处分期内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招聘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乐山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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