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1 09:19:16 来源: 乐山人事考试网
(二)资格复审
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资格复审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因笔试缺考、开考比例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入围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2倍的,该岗位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乐山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gxq.leshan.gov.cn/)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1次)。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有关资料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或未带相关证件及资料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四)综合测试成绩
综合测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测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乐山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gxq.leshan.gov.cn/)公告。若综合测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综合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
根据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乐山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gxq.leshan.gov.cn/)进行公告。
(二)体检的标准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三)复检
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递补体检
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测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1次)。
其中女性报考者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乐山高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乡镇组织实施,主要对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进行全面考察。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资格。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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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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