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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广州市越秀区登峰街属下事业单位选调事业编制人员8人公告

2021-06-09 18:17:42 来源: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广州市越秀区登峰街道综合保障中心、广州市越秀区登峰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广州市越秀区登峰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是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登峰街道办事处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有关规定,广州市越秀区登峰街道综合保障中心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广州市越秀区登峰街道综合服务中心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广州市越秀区登峰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职位和职位说明

登峰街道综合保障中心九级职员5名:负责外勤工作管理、内勤工作管理、涉外工作管理、前台业务管理、融合服务及劳动保障监督等工作。

登峰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九级职员2名:负责劳动保障就业管理、医疗保障及经济核查管理、政务及行政工作管理及社群文化管理等工作。

登峰街退役军人服务站九级职员1名:负责退役军人安置管理和拥军保障工作。

二、选调范围

截止报名时,在编、在职(岗)的广州市越秀区内工作满一年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及专技岗位人员。通过公开选调调入事业单位后,需按新单位及职务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见习期除外);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7.要求熟练使用计算机,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及沟

通协调能力;

8.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

本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

序尚未终结的;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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