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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重庆渝北区招聘社区专职干部105人公告(4)

2021-06-09 10:04:58 来源: 渝北人民政府网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招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招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招聘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拟招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后明确意见。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不低于同一面试小组中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

七、公示

考察合格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bq.gov.cn/)“政务公开”“人事招考”“社会化招聘考试”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通过考核并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其聘用及相关待遇按照《渝北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不准确影响审核结果,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十、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bq.gov.cn/)“政务公开”“人事招考”“社会化招聘考试”上查询本次考试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请考生不要轻信手机及网络上发布的“考试真题”、“面试保过”等骗取高额费用的诈骗信息。

本简章由渝北区人力社保局、渝北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咨询电话:

渝北区人力社保局:023-67583516、67583226;

报考岗位、现场复审报名资格、体检、考察等有关问题咨询电话:

渝北区民政局:023—86010708、023-86015065。

渝北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ybqzqk@163.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附件1渝北区2021年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2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x

原标题:重庆市渝北区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ybq.gov.cn/bm/qrlsbj/zwgk_70831/sqgzzzl/202106/t20210608_9383238.html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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