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04 16:25:49 来源: 满洲里市人才网
为有效缓解我市社区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进一步优化社区工作人员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提高社区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促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向年轻化、知识化、职业化方向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内政办字〔2012〕263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根据我市社区工作实际需要,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20名,招聘岗位详见《满洲里市2021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区党务工作;
(4)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5)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复员转业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不限专业(2021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前);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7)限满洲里市户籍(2021年6月1日前落户)或满洲里市生源地高校毕业生;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正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人员;
(5)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予以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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