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21海南澄迈县乡村振兴指导员(党建工作指导员)招聘57人公告(3)

2021-05-26 11:07:13 来源: 澄迈党建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面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应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体检

体检人员的体检办法和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等情况,按照有关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澄迈县政府网站和澄迈党建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应服从组织分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三、相关待遇

(一)提供稳定薪酬待遇。乡村振兴指导员和党建工作指导员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基本工资每月3500元(含五险一金);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奖金,考核优秀的一次性发放绩效奖金2.4万元,考核称职的一次性发放绩效奖金1.2万元。

(二)发放住房补贴。乡村振兴指导员和党建工作指导员每人每月发放住房补贴800元,符合《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的指导意见>》(琼办发〔2018〕41号)有关要求的,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结合个人意愿申请,按程序办理。

(三)鼓励留村(社区)任职。引导支持乡村振兴指导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参加村(社区)换届选举,担任村(社区)“两委”干部的,只享受村(社区)“两委”干部绩效工资。党建工作指导员不享受此项待遇。

(四)积极扶持创业。乡村振兴指导员和党建工作指导员在岗服务期限内,如自主创新创业,创办企业或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创业项目,可享受我县创业扶持相关政策。

(五)强化技能培训。乡村振兴指导员和党建工作指导员纳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范围。

四、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过程实行阳光作业,接受中共澄迈县纪委、澄迈县监察委员会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县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98-67622239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898-65811013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点击下载>>>

2021年澄迈县招聘乡村振兴指导员(党建工作指导员)职位表.xls

中共澄迈县委组织部

2021年5月25日

原标题:澄迈县2021年乡村振兴指导员(党建工作指导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chengmaidj.gov.cn/cmdjgggs/202105/t20210526_3322863.html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中公社区工作者官方微信号
刷题小程序
社区刷题小程序
咨询电话(9:30-23:3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18600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