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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海南五指山市招聘乡镇党建工作指导员7人公告

2021-12-14 16:15:19 来源: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

【导语】《2021海南五指山市招聘乡镇党建工作指导员7人公告》发布了!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提供了社区工作者考试试题考试内容社区工作者报名面试待遇等信息帮助大家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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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基层党建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专业化干部队伍,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295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乡镇党建工作指导员7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2《五指山市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党建工作指导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我市在编在岗人员报考。其他市县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1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四)对党忠诚,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基层工作;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六)应聘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21日至2003年12月20日期间出生);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公告时间

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20日(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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