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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云南西双版纳州党政储备人才专项招聘引进100人公告

2021-05-25 10:56:55 来源: 西双版纳先锋

西双版纳州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引进100名优秀人才,作为党政储备人才重点培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对象

(一)博士研究生。

(二)“双一流”大学或相当层次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

招聘引进对象不含单位定向生和委培生。

二、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 德才兼备,综合素质好,有志从事党政工作,愿意积极主动服务西双版纳州发展。

3. 具备招聘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或符合西双版纳州“十四五”规划发展中政治、经济、文化产业等方面急需的相关专业人才。

4. 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或有突出贡献者可以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担任过校级、院级学生干部,或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引进。

7. 承诺在西双版纳州服务期不少于6年(含试用期),第1年作为“万名人才兴万村”行动驻村工作队员到村锻炼,服务期内不得调出州外。未满服务期限离职的,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 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 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4. 在以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 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 吸毒人员。

7.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 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

(一)岗位安排。聘用为州直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通过个人和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单位,并服从组织调配。表现优秀或作出突出贡献,且符合调任条件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或个人意愿,可按照《云南省公务员调任办法》,择优调任至党政机关工作。

(二)安家补贴。给予优厚的安家补贴。有购买西双版纳辖区内商品住房意愿的,由西双版纳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机构提供优惠条件。

(三)工资待遇。招聘引进人才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政策执行。

(四)培养选拔。招聘引进人才作为党政储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点培养,符合条件的优先选拔任用,特别优秀或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可按有关规定破格任用。

四、招聘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时填写《西双版纳州2021年党政储备人才专项招引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确定初步人选。根据报名人数和急需紧缺程度,综合考虑专业水平、学历学位、任学生干部情况、奖惩情况、文稿发表情况等经历业绩因素,确定初步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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