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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广州市海珠区昌岗街招聘雇员15人公告

2021-05-20 15:45:43 来源: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为充实本单位雇员队伍,现根据《关于规范海珠区雇员管理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我街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雇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雇员15名,主要从事公共服务辅助或行政执法辅助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单位统筹安排。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21日后出生);

(二)具有教育和人社部门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岗位需要夜间巡查和应急值守。

(四)户籍在海珠区的复退军人、1年以上街道基层工作经验者、持有C1以上驾驶证者、有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持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以下有关时间安排视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顺延。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日-5月2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联系人:黄小姐,预约电话:020-66218817。

3.报名要求: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非广州市户口的还需提供广东省居住证;

(2)《昌岗街雇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网上可下载);

(3)学历证书、学历鉴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4)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1张。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昌岗街招聘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料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可以进入考试。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将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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