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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甘肃酒泉市金塔县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23人公告

2021-05-15 09:36:33 来源: 金塔组工网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中共酒泉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23名,具体计划详见《金塔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简表》(简称《简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专职社区工作者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2.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自愿从事基层社区服务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金塔县户籍(户口迁入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

6.年龄男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酒泉市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5.酒泉市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未满5年的;

6.近年来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被记入诚信黑名单的人员;

7.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网络、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7日-5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金塔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303室(解放路73号)

咨询电话:0937-4566163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金塔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2)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取消聘用资格(含军队院校);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本(户主页及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红底证件照片3张;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4.考务费:每人150元,在报名时由考生扫描缴费二维码交费。因考务费由省财政统一收取,缴费成功后原则上不受理考务费退还工作。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进行审查。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经金塔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为1:2。降低后仍达不到的核减相应岗位。

(责任编辑:杨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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