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3 15:54:24 来源: 惠城区人民政府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组织体检。体检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
(三)考察。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结束后,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并经用人单位审核盖章。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惠城组织工作网站等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应在3个月内办理完成聘用手续,逾期作弃权处理。
八、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通告和附件。
(二)本通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集中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招聘通告由中共惠城区委组织部、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 惠城区2021年公开招聘镇(街道)党建指导员岗位信息表.xls
4. 惠城区2021年公开招聘镇(街道)党建指导员报考指南.doc
中共惠城区委组织部
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3日
原标题: 惠城区2021年公开招聘镇(街道)党建指导员通告
文章来源:http://www.hcq.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42800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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