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2 19:07:56 来源: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公开招聘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禄社建办通〔2021〕6号)的通知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范围
具有禄劝县户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户籍迁入截止公告发布当天(以身份证、户口本为依据)。
二、 招聘岗位
乡镇(街道)社工站工作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人员、留守空巢老人、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等民政重点服务对象开展调查评估、政策宣传、社会融入、生活帮扶、心理疏导等专业化个性化服务。社工站工作人员不具有民政编制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受民政部门委托参与民政各项工作。本次共招聘36人。(详见附件1.《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 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乡镇(街道)社工站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工作人员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禄劝县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待遇以人均不低于4万元/年予以保障。享受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定期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提升个人能力。
四、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热爱民政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备计算机一级操作技能。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 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 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 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5. 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6. 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五、 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11日至 5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五楼儿童福利和社会工作科报名(屏山街道永平路36号)。
(三)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四)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购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工作人员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和诚信承诺书一份(报名登记表在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下载或到报名点领取);
2. 毕业证(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专科以上的提供学历认定证明报告)及其他能证明学历的有效证件;
3. 所招聘岗位不实行兼职,已就业人员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 身份证、户口本,并提交本人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3张;
5. 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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