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2 09:04:32 来源: 青岛总工会
3.面试。
面试时间:6月26日。
进入面试人员请关注青岛市总工会网站发布的社工招聘面试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及时打印面试通知单,按照面试通知单要求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在青岛市总工会网站当天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五、体检政审
根据总成绩,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选,先等额组织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拟录用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定向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六、调剂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分别按照报名岗位依次录取,招聘岗位空缺需要进行调剂的,根据报名人员是否服从调剂,按照考试成绩高低,经招聘双方协商,可在未招满的区市总工会调剂使用。
七、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区市总工会或其下属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聘用的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劳动合同签订一个月内,由青岛市总工会将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相关情况报省总工会备案。
八、待遇
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其工资待遇严格按照山东省总工会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招聘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有关说明
1.涉及招聘考试相关信息在青岛市总工会网站(https://www.qdszgh.cn/)上予以公布。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青岛市总工会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政策咨询电话:0532-83092320监督电话:0532-83092815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30-5:00)拨打以上电话。
4.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招聘及主管单位无关。
附件:
1.2021年青岛市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
2.2021年青岛市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考生入口
http://115.28.96.217:8079/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
青岛市总工会
2021年5月11日
原标题:关于下发《2021年青岛市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简章》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qdszgh.cn/a/huiwugongkai/tongzhi_wenjian/2021/0511/64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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