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08 11:52:45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5.资格审查
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将通知进入考试。如发现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按照面试和笔试的程序进行,考试时考生需带上身份证原件以供查验。
1.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2.考试内容:首先进行面试考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通过面试的人员然后再进行笔试考试。
3.考试实行考场封闭,参加考试人员要按要求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视为缺席考试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4.考试成绩。面试和笔试总成绩分别为100分,任何一项未达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三)资格复审和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取消体检资格,按入围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确定体检资格。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规定执行,自行到市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个人自理。若出现体检不合格,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作弊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合格者,街道将为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四)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招录人员初
步名单,报街道办事处会议批准。批准后将拟录人员在荔湾区信息网及街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无意见后,街道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如出现本人放弃或其他不能录用的情况,按入围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要求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荔湾区沙面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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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沙面街道公开招聘环保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72701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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