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7 18:58:31 来源: 华亭市人民政府
(四)确定人选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聘人员,在华亭市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办理相关手续
经公示,如无影响其选聘相关情况的,统一进行岗前培训,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上岗手续。劳动合同一般5年一签,执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四、薪酬待遇及考核管理
(一)薪酬待遇
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组成。
1.岗位工资:新选聘的一般工作人员标准为1100元/月。
2.薪级工资:标准为1100元/月。对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人员,工作每满1年,薪级工资月标准增加30元。
3.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月标准为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总额的20%。绩效工资根据专职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结果,于次年初一次性发放。
4.对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次月起,薪级工资标准上调3个等级。对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人员,薪级工资标准上调3个等级。
(二)社会保险
由用人单位为专职社区工作者依法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其他事宜
1.专职社区工作者不具有国家公职人员身份,不享受国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2.专职社区工作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休假、体检、继续教育等福利待遇。
3.专职社区工作者考核管理、培训、激励退出等事宜按照《华亭市专职社区工作者招录选聘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咨询电话:0933-7722713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中共华亭市委组织部 华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7日
原标题:华亭市2021年补录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sht.gov.cn/zwdt/tzgg/202104/t20210427_9299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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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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