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7 10:40:48 来源: 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3〕91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7〕46号)精神, 经研究,丽水市莲都区人力社保局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丽水市莲都区到乡镇(街道)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到丽水市莲都区所属乡镇(街道)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25名。
二、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1、2018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大专学历及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及以上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专业不限。
2、具有莲都区户籍(以2021年5月7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莲都区生源(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安心从事岗位工作;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要。
三、招聘方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通过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具体程序如下:
(一)信息发布
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社保局网站
(http://www.liandu.gov.cn/col/col1229372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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