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5 15:09:40 来源: 砚山县人民政府
为解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城乡社区管理服务人才资源匮乏的问题,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设置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148号)文件要求,决定面向砚山县户籍2018年至2020年度未就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招聘50名城乡社区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向全县,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对象、名额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岗位。砚山县50个村委会(社区)服务岗位。
(二)招聘对象。城乡社区服务岗位主要面向2018年至2020年度毕业尚未就业的砚山县户籍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名额。城乡社区服务岗位招聘人数50名。
(四)岗位职责任务。主要职责任务是引导辖区党员群众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辖区内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城乡社区治理机制;广泛推行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孵化培育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实现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
三、招聘政策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设置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148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
(一)招聘主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招聘程序。严格按照发布通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实施。
(三)签订合同。采取“县统、乡聘、村用”的方式,由乡(镇)人民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内严格按照有关城乡社区工作人员管理规定,对聘用人员实施日常管理。相关劳动纠纷,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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