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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汕头潮南区使用事业单位编制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232人公告(3)

2021-04-25 09:05:57 来源: 潮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广东省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办法〉的通知》(粤组通〔2020〕25号)有关规定做好档案审核工作,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考察结束后,要形成考察材料,提出是否聘用意见,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应届毕业生可由其所在学校出具鉴定意见。

十、拟聘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二、选择村(社区)和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按报考岗位总成绩名次从高到低排序,选报具体村(社区)(具体时间另行安排),按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岗位有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成功考聘的,优先安排其到所在村(社区)任职。剩余村(社区)再由其他拟聘人选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选报。

十三、信息公开

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体检对象、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有关规定在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onan.gov.cn/)发布。

十四、疫情防控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十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举报监督电话:中共汕头市潮南区委组织部:0754-89484066;汕头市潮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4-87761043。

附件:

1. 潮南区2021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岗位信息表.xls

2. 潮南区2021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加分申请表.doc

3. 潮南区2021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报考指南.docx

中共汕头市潮南区委组织部

汕头市潮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3日

原标题:潮南区2021年使用事业单位编制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haonan.gov.cn/stcnrlsbj/gkmlpt/content/1/1902/post_19021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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