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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海长宁区上半年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93名公告

2021-04-25 09:03:05 来源: 上海长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构建职业化、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委办发〔2019〕94号)的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

一、招录方式和岗位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双向选择,择优录用。长宁区2021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录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招录流程,由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社区工作者笔试,招录单位自行组织面试。

二、招录对象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为民服务精神。

2、上海市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及上海户籍的外省市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非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具有上海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人员。

3、女性报考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就业年龄段人员;男性报考年龄为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就业年龄段人员。

4、具有大专(高职)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招录岗位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岗位要求及报考条件详见《长宁区2021年上半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录岗位简章》(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6日9:00至4月29日16:00。

2、本次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104191540。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岗位的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招录单位对报考对象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名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视为报名有效,且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自行关注报考状态,初审不通过的及时改报其他岗位或完善个人报名信息,否则视作报名无效。

4、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长宁区2021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录报名信息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报名信息表上手机号码准确无误且保持畅通,如因考生原因错过重要考试通知,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5、本次招录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填写的个人信息材料和提供照片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的,将随时取消报考资格。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四、笔 试

1、准考证下载时间:2021年5月12日10:00至5月14日16:00。为提高考试组织效率,考生须在2021年4月30日10:00至5月6日15:00登录报名网站签订出考承诺书后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5月15日13:30-15:00进行,具体地点和相关要求,以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信息为准。笔试科目为《社区工作者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时限为90分钟,考试大纲详见附件4。请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纸质《长宁区2021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录考试健康承诺书》(填写完整并本人签名,附件2)、上海“随申码”(当日更新),准时参加笔试。

3、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平均成绩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可于2021年5月31日10:00起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达到合格分数线。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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