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0 19:47:11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为夯实基层禁毒工作,加强基层禁毒工作专职队伍建设,确保基层禁毒工作有效开展,根据社区戒毒工作岗位特殊性,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禁毒社工。根据区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和数量
社区戒毒(康复)禁毒社工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管理,具有较强工作责任感及保密意识;热爱社区戒毒工作,不畏惧与吸毒人员密切接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心理学、社工专业优先;持有社工证或社工工作经验者优先;退伍军人和考试优异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3、年龄限40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禁毒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具备较全面的法律基础知识和相关文字表达能力,一定的禁毒专业知识技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三、工资福利
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与录用者签订劳动合同(实行编外合同制,不具有行政或事业编制身份),录用者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广州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社工人员6万元/年(含单位及个人缴交的五险一金),未尽事宜,可以电话咨询。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1日-2021年4月30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荔湾区流花路四约大街5号二楼综治维稳和信访科(流花中学对面),联系人:谢小姐,联系电话:86433743。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上述地点报名。同时接受网上报名登记(邮箱:1272087769@qq.com)
3、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应提交招聘报名表、个人简历、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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