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9 10:26:48 来源: 临武县人民政府
6. 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应参加面试而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和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人员不予聘用。
7. 综合成绩合成与成绩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综合成绩排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五)体检
1. 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5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 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民政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 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4.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 缺额替补。报考岗位体检入围考生体检放弃或不合格,该岗位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
(六)考察
1.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要再次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将考察人选名单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信访局、县法院等部门进行资格条件联合复审。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予以处理。
2.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审定后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委组织部统一调配岗位,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依法签订《城镇社区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期与社区“两委”成员任期一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因故缺额,该岗位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接续聘用。
四、服务年限
在岗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在指定官方网站(临武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wx.gov.cn/)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解除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正确对待竞争。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0735-6266509。
七、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由临武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公开招聘防疫指南,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所有考生需提供本人健康卡(码),健康卡(码)为“红码”标识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彩色打印的“绿码”、大数据通信行程卡进入考场。
(二)所有考生在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环节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防护口罩,认真配合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及要求。
八、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由临武县委组织部和临武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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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临武县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docx
2:2021年临武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计划岗位信息表.xlsx
中共临武县委组织部 临武县民政局
2021年4月8日
原标题:2021年临武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wx.gov.cn/tzgg/content_32657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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