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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道招聘2人公告(2)

2021-04-07 18:40:49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三)考试

考试分面试和机试二部分,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成绩构成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占50%、机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机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于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公告。

(五)体检

1、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拟聘用人选名单通过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并报相关部门备案;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机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考试室,并在进入考试室前统一交监考员处。

2、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本次考试报名、机试和面试均为免费,体检费用自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海龙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81522426);海龙街道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电话:8141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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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龙街道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原标题:海龙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72100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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