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02 17:39:31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二)材料初审
报名工作结束后,选聘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逐项核实审查。材料初审合格人员将通知面试事宜。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4月9日至10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相关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和防疫健康通行码“绿码”;本人合理安排时间,提前15分钟到场。
(四)公示
对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在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网站(http://mzt.nmg.gov.cn/)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作薪酬
选聘的党建指导员工作薪酬由工作补贴和绩效补贴组成。工作补贴标准每月3000元,按月发放;绩效补贴按年度考核等次确定,其中优秀10000元,良好8000元,称职6000元,一次性发放。
五、有关要求
(一)本次选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选聘工作接受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驻民政厅纪检组监督。
(二)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由社会组织党建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1—6613815监督电话:0471—6610279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区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选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mzt.nmg.gov.cn/gs/tzgg/202103/t20210331_477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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