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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广州市荔湾区基层社区工作者岗位(第二批)招聘7人公告(2)

2021-03-26 19:41:10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的学历须国家承认,在聘用前需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证书。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须知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26日18时—4月20日17时截止。

2.报名邮箱:lwmzsqk@sina.com(文件标题必须注明“姓名+社区工作者岗”)。

3.报名材料:(在报名结束前,即4月20日17时前,未能提供如下材料的不予受理)

(1)《广州市荔湾区2021年度基层社区工作者岗位吸纳建档立卡等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

(2)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2张;

(3)本人身份证;

(4)毕业证书(如暂未能提供毕业证书的,需出具由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

(5)有关证明材料

①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城乡低保证、特困职工优待证、扶贫卡、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等证件之一;

②如应聘人员属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或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第(1)(3)(4)(5)项材料均需扫描或拍照上传到指定邮箱。

(二)资格审查

荔湾区民政局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审查结果将通过电子邮箱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如在聘用后发现上述证件材料造假的,聘用单位有权终止聘用关系,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面试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后,直接进行面试。

1.应聘人员凭本人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粤康码及《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见附件2)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纳入聘用范围)。

4.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项,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应聘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5.应聘人员成绩在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1天。

6.本次招聘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名,如第7名出现同分并列情况,则另行进行加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

(四)体检和考察

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并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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